一、质保期限:
产品出厂之日起十八个月。
二、质保期间因下列情形而发生故障者,本公司得酌收材料工本费。
1、产品安装于特殊环境(例:易受盐分、硫磺等物质所侵触地区),本
公司 就特殊环境对产品所造成之损害不负保固、维修及一切损害赔偿之责。
2、安装使用不当(未按说明书及有关规范)引起的故障。
3、安装后自行移动、运送或改装者。
4、外观因使用自然污旧者。
5、因天炎地冻、鼠害、虫害所导致者。
三、质保期间故障处理:
接到用户故障反馈后本省范围36小时内派员到现场处理,省外72小时内到现场处理。
四、超过质保期的故障处理,公司按价收费。